當我們連「我」有「實相我」和「現象我」這兩個「我」都不知道時,自然也就不知道要懂得去分辨這兩者;當然,也就更不會認為修行入道和去體證「實相我」這一件事情有著什麼樣的關連了。

在佛經裡面我們處處可以看得到「發菩提心」這四個字,只是大家看多了也就熟了,熟了也就以為懂了,以為懂了也就會把它輕輕地滑過、略過;極少有人會真正用心去揣摩這四個字的真義。

所謂的「發菩提心」——其實就是要我們去除對於「現象我」這個「我相」的錯認、迷失和黏著,進而去體證到那個無相的「實相我」、「本來的我」的意思。

大家都知道、也都會說「佛陀之所以降生於世,是為一大事因緣而來」的。

可是絕大多數人,包括絕大多數的佛教徒都早忘了這「一大事因緣」到底是什麼「大事因緣」?

大家都知道、也都會說「無常迅速,死生事大」,可是絕大多數人,包括絕大多數的佛教徒也都忘了,或不曉得要把那「一大事因緣」所講的「大事」和這個「死生事大」的「事大」給連結起來參究和體會了。。

什麼原因?

因為我們都習慣把「福德」和「功德」給混淆在一起,也習慣上將「無常迅速」和「死生事大」兩句話給看成是在講同一件事,都是在講我們當下、現在這個「報身」生命現象的生死了。

不是的!

這兩句話其實是各有所指的,是分別指向兩個不同的對象的。

「福德」和「無常迅速」是在講那個「無我」的「我相」,是在講「現象我」的這個「報身」;

而「功德」和「死生事大」則是在講「我」、講「實相無相」的「本來的我」,是在講我們的「法身」。

「現象我」的這個「報身」屬於「諸法無我」中的「行法」,和色法、心法一樣,都是「空無自性」的,自然是「無我」。也因為「無我」,所以其存在是「假因緣而生」的;因為「假因緣而生」,所以是「無常」。「行法」的「無常」是:生、老、病、死,一如「色法」的「無常」是成、住、壞、空;心法的「無常」是生、住、異、滅是一樣的。

我們在輪迴中的生生死死,因此就像季節中的花開花落一樣,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,哪裡算得上是什麼「大事」呢?

真正的「大事」——因此不是在講我們「報身」的生死,而是在指涉我們「法身」的證悟與否。是指我們是否利用這極短促、有限的人生去證得我們那永恆的,不生不滅的「法身」、「慧命」而言的。

只是,我們錯認、錯執了這個「報身」為「我」已經太久了,對於人生這齣戲的入迷也太深了,要想從中抽拔出來,委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因此,古來的真修行者,無一不將人生的生死,視為是我們學習、成長的一個重要課題和練習。如道家老子說:「外其身而身存,後其身而身先。」全真教的王重陽祖師因此在散盡家財後,置一棺木於終南山腳下,夜夜睡眠於其中,自謂「活死人」。如近代高僧印光大師,在其方丈室內僅有一床、一桌、一椅,並於桌前貼一紅紙,上書一個斗大的「死」字,用以自警。

唯有能夠把「報身」的生死置之度外,我們才能夠專心致志地參悟「法身」的本來。不止佛、道如此,就連我們認為是「入世」的儒家,孔、孟諸先生也都是這麼做的;也所以他會說出:「朝聞道,夕死可矣」這樣的話來。

證得我們「法身的本來」就叫做「悟」,叫做「覺」、「覺醒」,也叫做「生」——「法身的生」,也叫做「涅槃」、「彼岸」。

未曾證得「法身的本來」叫做「迷」,叫做「輪迴」,叫做「死」——「法身的死」,叫做「無常」、「此岸」。

所謂「千年暗室,一燈照破」,「千年暗室」指的即是「輪迴」,是我們對「報身」的「迷」;而那「一燈」則是「悟」,是我們對於「法身」的「覺」。

唯有我們能夠證得「法身」的本來,我們才有辦法從輪迴的此岸真正過渡到那涅槃的彼岸,才能夠跳脫出「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」的「現象我」,而回到那「常、樂、我、淨」的「法身我」。這在佛法就叫做「摩訶般若波羅密」、「大智慧到彼岸」、「大智度」

所以真正的「生死事大」,是在講我們的「實相我」,是在講這個「法身」的生死——那才是我們人生中真正的頭等大事。

去證得我們「法身的本來」——才是所有佛經裡頭「菩提」這兩個字所要表達的真正的、核心的意旨,也才是「覺」這個字的真實意涵,也才是《心經》開頭的那三個字「觀自在」所要表達的。

「觀自在」也叫做「自覺」,就是要我們去看到那個「自」、覺到那個「自」,看到、覺到「緣生」的「報身」、「現象我」之外——那個「非緣生」的、「本自具足」的「實相我」、「本來的我」。

一個人要想「發菩提心」,要想看到那個「自」、覺到那個「自」,就必須要「行深」。這裡的這個「行」字講的是「觀行」;「行深」就是要把「觀行」做得很深入、很深層的意思。

佛學上有「止」有「觀」,「止」是「定」,「觀」是「慧」。

「觀」是「見」的意思,可是又不是一般的「見」。

我曾經解釋過這個「觀」字說:「觀」字其實是由兩個象形字組合起來的一個會意字;「觀」字的左邊是一隻貓頭鷹的象形,而右邊則是一只豎立著的眼睛的象形,這兩個圖案組合起來就變成了「貓頭鷹之眼」的意思。

什麼是「貓頭鷹之眼」?

就是「在黑暗中能夠見物」的意思。

一般而言,「黑暗」會讓我們迷了眼,讓我們看不清,甚至看不見東西。「黑暗中能見」意指「觀」字所代表的,是一種特殊的「見」,是能夠「穿透事物的表象,不為表象所惑;而可以直達事物本質」的一種『見』的意思。

這是為什麼中國人特別喜歡使用這個「觀」字的原因,不僅是傳統的儒家、道家喜歡,就連在翻譯佛經時,也常常用到這個「觀」字。

「見」與「觀」的差異很像英文裡頭的hear和listen,以及talk和speak的差別一樣;前面一個字是「普通的」、「一般的」看、聽和說話,而後面那個字則還要加上「專注」和「意義」這兩個東西進去。「專注」和「定」有關,而「意義」則和「慧」有關。

我們要想「穿透事物的表象,不為表象所惑;而直達事物的本質」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,也不是單憑我們肉眼的「眼力」就可以做到的;最主要的,還得要依靠我們的「定力」和「慧力」。這也是為什麼「止、觀」也叫做「定、慧」的原因。

一切的修行,所修的,其實不外就是一個「覺」字,

和「覺」無關的一切作為,通通不叫做「正修行」。

而一個人「覺力」的提升,所憑恃的就是「定」與「慧」的基礎。

這「定」與「慧」的關係像一個銅板的兩面,所以六祖說「即定之時慧在定,即慧之時定在慧」,說「定慧等」,這個「等」字是「同時」的意思;意思是說「定慧不二」,「定力」與「慧力」是同時存在,相攜而行的。

當一個人具備了相當的「定力」與「慧力」,能夠把「觀行」做得很深入、很深層就叫做「行深」。

既然說「深」,那麼就會有「淺」,淺、深是程度上面的差異,是生命境界的問題。

我們常常會用「淺薄」或「深度」來形容一個人,說「這個人很淺」、「那個人很有深度」,就是從這裡來的。一個人的深、淺是從其「觀行」、「覺性」的境界上面來做出評量和論斷的。

這個「觀行」的淺、深佛家將之分為五等,在《金剛經》裡頭用「佛有五眼」這個觀念來詮釋它。這「五眼」,由淺到深,分別是:肉眼、天眼、慧眼、法眼和佛眼五者。

其中,

˙「肉眼」和「天眼」是屬於最低層級的一種「觀」。

這兩者的差別在於「肉眼」只能夠見到七色光光譜內的「現象」,而「天眼」則連七色光光譜頻率之外的「現象」也能夠見到。意即「肉眼」所見者「窄」,而「天眼」所見者較「廣」。這是它們之間的差異。

而兩者相同的地方則在於——它們雖然可以「見」到「現象」,卻也都會被「現象」所迷惑;會迷失在現象當中;也就是一般我們所說的「著相」,或「住於相」。它們是「見」到了,但是也「住著了」。

˙第二個層級的「觀」叫做「慧眼」,肉眼、天眼所能夠「見」到的,「慧眼」也能夠見到;但是「慧眼」不「住」、「不著於相」、不會被「現象」給迷惑。因為「慧眼」能夠了知一切現象是「性空緣起」、「假因緣合和」而生的道理,具備了相當的定、慧力,而證得了「諸行無常」、「諸法無我」這兩種法印。

也因為如此,所以具「慧眼」者能夠不被現象所惑、所繫縛。《金剛經》上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所講的即是「慧眼」的這一種「觀」。

˙較「慧眼」更高一個層級的「觀」就是所謂的「法眼」了。「慧眼」雖然能夠見到一切「現象」,並且有能力穿透一切「現象」的表象,不為所惑,不住於相;但是,卻還無力去得見「實相」;唯有「得法眼」者才能夠得見那「無相」的「法身」、「實相」。

「實相」又被稱為佛法的「了義法」、「第一義法」或「第一義諦」,也叫做「聖諦第一義」。因為是「第一義」所以又叫做「正法」,(佛法中凡是用到「正」這個字的,基本上都是與第一義法、了義法、究竟義有關的)用以區別其他的「非第一義法」;因此,「法眼」也叫做「正法眼」。

在靈山會上,佛陀把此「正法眼藏」(證得實相的印心法門——「法眼」)付囑給摩訶迦葉,也因此傳下了後來禪宗的這一個法脈。《金剛經》上「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」,所講的即是這「法眼」的「觀」。

這個「法眼」的「觀」從別教「七住」位的「明心」開始,歷經「十行」、「十迴向」一直到「十地」,有所謂「三賢十聖」之間的種種差別。其「得」是「破一分無明,證一分法身」的層層遞進,要直至「等覺」、「妙覺」而最後成佛,具足了「佛眼」才算是最終的完成。

「菩薩」的全名是「菩提薩埵」,意譯叫做「覺有情」,意思是「能夠幫助一切有情眾生自覺、覺悟」的意思。而要「覺有情」,先決的條件就是要先能夠「自覺」;「自覺」就是「觀自在」,也就是具「法眼」,能夠證得「實相我」、「本來的我」的意思。

所以《心經》一開頭的「觀自在菩薩」這五個字,就是「自覺覺他」的意思。「自覺」是「觀自在」,「覺有情」是「觀世音」;所以,在佛經裡頭,「觀自在」和「觀世音」是同一尊菩薩;在「因地」上面叫做「觀自在」,在「果地」上面叫做「觀世音」。

我們的「觀行」經由肉眼→天眼→慧眼→法眼,這樣子由淺入深的層層轉進、蛻變叫做「行深」。

因此「行深」的意思是指一個修行者能夠不斷地提昇自己「覺」的層次、「觀行」的層次——讓自己的「覺」能夠穿越表象,直透現象背後的法則和規律,並進而安抵於「實相」的本身。

這樣子才叫做「行深」。

當我們「行深」到證得「法眼」時,我們也才有能力去「照見」兩邊——「現象」和「實相」;一邊是「五蘊皆空」,另外一邊是「諸法空相」。

當我們有能力去「照見兩邊」時,我們也才第一次看清楚「宇宙人生的實況」。這個「宇宙人生的實況」也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「真理」,也就是傳統上面所謂的「道」;因此「得法眼」也叫做「見道」,也就是佛家所講的證得「實相般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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